电容柜需要浪涌保护器吗
电容柜需要浪涌保护器吗
返回上一页常见问题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_卓越项目管理

发布日期:2021-01-20浏览次数:1075标签:电容柜需要浪涌保护器吗
建筑物防雷方案规范(gb50057-94)第一章 总 则第1.0.1条 为使建筑物(含建筑物,下同)防雷方案因地制宜地采用防雷办法,胁制或缩小雷击建筑物所产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富损失,做到恬适稳定、技术先进、经济公允,拟订本规范。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方案。本规范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管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配的防雷方案。第1.0.3条 建筑物防雷方案,应在认真视察地理、地质、泥土、情形、环境等条件和雷电行动轨则以及被保护物的特性等的基础上,详细研讨防雷装配的模式及其布置。第1.0.4条 建筑物防雷方案除应实施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切合国家现行无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第二章 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第2.0.1条 建筑物应按照其首要性、应用性子、产生雷电事务的也许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策2.0.2条 遇以下环境之暂且,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1、凡制造、应用或贮存火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诱发爆炸,会形成伟大破碎摧毁和人身伤亡者。2、具备0区或10区爆炸损害环境的建筑物。3、具备1区爆炸损害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诱发爆炸,会形成伟大破碎摧毁和人身伤亡者。第2.0.3条 遇以下环境之暂且,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1、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2、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首要给水水泵房等分外首要的建筑物。3、国家级打算中心、国内通讯关节等对人民经济有首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没备的建筑物。4、制造、应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容易诱发爆炸或不致形成伟大破碎摧毁和人身伤亡者。5、具备1区爆炸损害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容易诱发爆炸或不致形成伟大破碎摧毁和人身伤亡者。6、具备2区或11区爆炸损害环境的建筑物。7、工业企业内有爆炸损害的露天钢质关闭气罐。8、估量雷击次数大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他首要或人员密集的大众建筑物。9、估量雷击次数大于0.3次/a的室第、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注,估量雷击次数应按本规范附录一打算;第2.0。4条 遇以下环境之暂且,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1、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2、估量雷击次数大于或便是0.012次/a,且小于或便是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他首要或人员密集的大众建筑物。3、估量雷击次数大于或便是0.06次/a,且小于或便是0.3次/a的室第、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4、估量雷击次数大于或便是0.06次/a的一般性工业建筑物。5、按照雷击后对工业出产的影响及产生的后果,并连络内地情形、地形、地质及周围环境等因素,确定需求防雷的21区、22区、23区失火损害环境。6、在均匀雷暴日大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15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巍峨建筑物;在均匀雷暴日小于或便是15d/a的地区,高度在20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巍峨建筑物。第三章 建筑物的防雷办法第一节 -般规定第3.1.1条各类防雷建筑物应采用防直击雷和防雷电波侵人的办法。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和本规范第2.0.3条4、5、六款所规定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尚应采用防雷电认为的办法。第3.1.2条装有防雷装配的建筑物,在防雷装配与其他举措措施和建筑物浑家员没法拒却的环境下,应采用等电位衔接。第二节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办法第3.2.1条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办法,应切合以下要求1、应装设自力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网),使被保护的建筑物及风帽、放散管等突出屋面的物体均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畴内。架空避雷网的网格尺寸不应大于5m×5m或6m×4m。2、排放爆炸损害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的管口外的如下空间应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畴内,当有管帽时应按表3.2.1确定;当无管帽时,应为管口上方半径5m的半球体。接闪器与雷闪的接触点应设在上述空间之外。有管帽的管口外处于接闪器保护范畴内的空隔绝 表3.2.1

3、排放爆炸损害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当其排放物达不到爆炸浓度、长久熄灭熄灭、一排放就熄灭熄灭时,及产惹祸务时排放物才达到爆炸浓度的通风管、恬适阀,接闪器的保护范畴可仅保护到管帽,无管帽时可仅保护到管口。4、自力避雷针的杆塔、架空避雷线的端部和架空避雷网的各支柱处应最多设一根引下线。对用金属制成或有焊接、绑扎衔接钢筋网的杆塔、支柱,宜把持其作为引下线。5、自力避雷针和架空避雷线(网)的支柱及其接地装配至被保护建筑物及与其有接头的管道、电缆等金属物之间的距离(图3.2.1),应切合以下表达式的要求,但不得小于3m:地上部分:当hx<5ri时,sa1≥0。4(ri+0。1hx) (3.2.1-1)当hx≥5ri时,sa1≥0。1(ri+hx) (3.2.1-2)公开部分: se≥0.4ri (3.2.1-3)式中 sa1—空气中距离(m);se1—地中距离(m);ri—自力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网)支柱处接地装配的袭击接地电阻ω);hx—被保护物或打算点的高度(m)。

图 3.2.1 防雷装配至被保护物的距离6、架空避雷线至屋面和各类突出屋面的风帽、放散管等物体之间的距离(图3.2.1)应切合以下表达式的要求但不应小于3m:1.当(h+l/2)<5ri时,sa2≥0.2ri+0.03(h+l/2) (3.2.1-4)2.当(h+l/2)≥5ri时sa2≥0.05ri+0.06(h+l/2) (3.2.1-5)式中sa2 — 避雷线(网)至被保护物的空气中距离(m);h — 避雷线(网)的支柱高度(m);l — 避雷线的水平长度(m)。7、架空避雷网至屋面和各类突出屋面的风帽、放散管等物体之间的距离应切合以下表达式的要求但不应小于3m:当(h+l1)<5ri时sa2≥1/n〔0.4ri+0.06(h+l1)〕 (3.2.1-6)当(h+l1)≥5ri时,sa2≥1/n〔0.1ri+0.12(h+l1)〕 (3.2.1-7)式中l1—从避雷网中央最低点沿导体至比来支柱的距离(m);n—从避雷网中央最低点沿导体至比来支柱并有同一距离l1的个数。8、自力避雷针、架空避雷线或架空避雷网应有自力的接地装配每一引下线的袭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在泥土电阻率高的地区可适宜增大袭击接地电阻。第3.2.2条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雷电认为的办法,应切合以下要求:1、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构架、电缆金属外皮、钢屋架、钢窗等较大金属物和突出屋面的放散管、风管等金属物,均应接到防雷电认为的接地装配上。金属屋面周边每隔18~24m应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现场浇制的或由预制构件构成的钢筋混凝土屋面,其钢筋宜绑扎或焊接成闭合回路,并应每隔18~24m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2、平行敷设的管道、构架和电缆金属外皮等长金属物,其净距小于100mm时应采用金属线跨接,跨接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0m;交叉净距小于100mm时,其交叉处亦应跨接。当长金属物的弯头、阀门、法兰盘等衔接处的过渡电阻大于0.03ω时,衔接处运用金属线跨接。对有不少于5根螺栓衔接的法兰盘,在非侵蚀环境下,可不跨接。3、防雷电认为的接地装配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配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防雷电认为的接地装配与自力避雷针、架空避雷线或架空避雷网的接地装配之间的距离应切合本规范第3.2.1条五款的要求。屋内接地干线与防雷电认为接地装配的衔接,不应少于两处。第3.2.3条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胁制雷电波侵人的办法,应切合以下要求:低压路线宜全线采用电缆直接埋地敷设,在入户端应将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接到防雷电认为的接地装配上。当全线采用电缆有艰巨时,可采用钢筋混凝 土杆和铁横担的架空线,并应应用一段金属铠装电缆或护套电缆穿钢管直接埋地引人,其埋地长度应切合以下表达式的要求但不应小于15m:

l≥2√ρ(3.2.3)式中 l — 金属错装电缆或护套电缆穿钢管埋于地中的长度(m);ρ— 埋电缆处的泥土电阻率(ω•m)。在电缆与架空线衔接处,尚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路接地,其袭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2、架空金属管造,在进出建筑物处,应与防雷电认为的接地装配相连。距离建筑物100m内的管道,应每隔25m左右接地一次,其袭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20ω,并宜把持金属支架或钢筋混凝土支架的焊接、绑扎钢筋网作为引下线,其钢筋混凝土基础宜作为接地装配。埋地或地沟内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亦应与防雷电认为的接地装配相连。第3.2.4条当建筑物过高或其他启事难以装设自力避雷针、架空避雷线、避雷网时,可将避雷针或网格不大于5m×5m或6m×4m的避雷网或由 其混合构成的接闪器直接装在建筑物上,避雷网应按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沿屋角、屋脊、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并必须切合以下要求:1、悉数避雷针应采用避雷带彼此衔接。2、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处均匀或对称布置,此间距不应大于12m。3、排放爆炸损害气体、蒸气或粉尘的管道应切合本规范第3.2.1条2、三款的要求。4、建筑物应装设均压环,环间垂直距离不应大于12m,悉数引下线、建筑物的金属布局和金属设备均应连到环上。均压环可把持电气设备的接地干线环路。5、防直击雷的接地装配应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每根引下线的袭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并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配及悉数进人建筑物的金属管道相连,此接地装配可兼作防雷电认为之用。6、防直击雷的环形接地体尚宜按如下要领敷设。

当泥土电阻率ρ小于或便是500ω。m时,对环形接地体所突围的面积的等效圆半径 √(a/∏)大于或便是5m的环境,环形接地体不需补加接地体;对等效圆半径√(a/∏)小于5m的环境,每一引下线处应补加水平接地体或垂直接地体。当补加水平接地体时,其长度应按下式确定。

lr=5-√(a/∏)(3.2.4 - 1)式中 lr — 补加水平接地体的长度(m);a — 环形接地体所突围的面积(m2)。当补加垂直接地体时,其长度应按下式确定。2、平行敷设的管道、构架和电缆金属外皮等长金属物,其净距小于100mm时应采用金属线跨接,跨接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0m;交叉净距小于100mm时,其交叉处亦应跨接。当长金属物的弯头、阀门、法兰盘等衔接处的过渡电阻大于0.03ω时,衔接处运用金属线跨接。对有不少于5根螺栓衔接的法兰盘,在非侵蚀环境下,可不跨接。3、防雷电认为的接地装配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配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防雷电认为的接地装配与自力避雷针、架空避雷线或架空避雷网的接地装配之间的距离应切合本规范第3.2.1条五款的要求。屋内接地干线与防雷电认为接地装配的衔接,不应少于两处。第3.2.3条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胁制雷电波侵人的办法,应切合以下要求:低压路线宜全线采用电缆直接埋地敷设,在入户端应将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接到防雷电认为的接地装配上。当全线采用电缆有艰巨时,可采用钢筋混凝 土杆和铁横担的架空线,并应应用一段金属铠装电缆或护套电缆穿钢管直接埋地引人,其埋地长度应切合以下表达式的要求但不应小于15m:

l≥2√ρ(3.2.3)式中 l — 金属错装电缆或护套电缆穿钢管埋于地中的长度(m);ρ— 埋电缆处的泥土电阻率(ω•m)。在电缆与架空线衔接处,尚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路接地,其袭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2、架空金属管造,在进出建筑物处,应与防雷电认为的接地装配相连。距离建筑物100m内的管道,应每隔25m左右接地一次,其袭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20ω,并宜把持金属支架或钢筋混凝土支架的焊接、绑扎钢筋网作为引下线,其钢筋混凝土基础宜作为接地装配。埋地或地沟内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亦应与防雷电认为的接地装配相连。第3.2.4条当建筑物过高或其他启事难以装设自力避雷针、架空避雷线、避雷网时,可将避雷针或网格不大于5m×5m或6m×4m的避雷网或由 其混合构成的接闪器直接装在建筑物上,避雷网应按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沿屋角、屋脊、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并必须切合以下要求:1、悉数避雷针应采用避雷带彼此衔接。2、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处均匀或对称布置,此间距不应大于12m。3、排放爆炸损害气体、蒸气或粉尘的管道应切合本规范第3.2.1条2、三款的要求。4、建筑物应装设均压环,环间垂直距离不应大于12m,悉数引下线、建筑物的金属布局和金属设备均应连到环上。均压环可把持电气设备的接地干线环路。5、防直击雷的接地装配应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每根引下线的袭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并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配及悉数进人建筑物的金属管道相连,此接地装配可兼作防雷电认为之用。6、防直击雷的环形接地体尚宜按如下要领敷设。

当泥土电阻率ρ小于或便是500ω。m时,对环形接地体所突围的面积的等效圆半径 √(a/∏)大于或便是5m的环境,环形接地体不需补加接地体;对等效圆半径√(a/∏)小于5m的环境,每一引下线处应补加水平接地体或垂直接地体。当补加水平接地体时,其长度应按下式确定。

lr=5-√(a/∏)(3.2.4 - 1)式中 lr — 补加水平接地体的长度(m);a — 环形接地体所突围的面积(m2)。当补加垂直接地体时,其长度应按下式确定。2、平行敷设的管道、构架和电缆金属外皮等长金属物,其净距小于100mm时应采用金属线跨接,跨接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0m;交叉净距小于100mm时,其交叉处亦应跨接。当长金属物的弯头、阀门、法兰盘等衔接处的过渡电阻大于0.03ω时,衔接处运用金属线跨接。对有不少于5根螺栓衔接的法兰盘,在非侵蚀环境下,可不跨接。3、防雷电认为的接地装配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配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防雷电认为的接地装配与自力避雷针、架空避雷线或架空避雷网的接地装配之间的距离应切合本规范第3.2.1条五款的要求。屋内接地干线与防雷电认为接地装配的衔接,不应少于两处。第3.2.3条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胁制雷电波侵人的办法,应切合以下要求:低压路线宜全线采用电缆直接埋地敷设,在入户端应将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接到防雷电认为的接地装配上。当全线采用电缆有艰巨时,可采用钢筋混凝 土杆和铁横担的架空线,并应应用一段金属铠装电缆或护套电缆穿钢管直接埋地引人,其埋地长度应切合以下表达式的要求但不应小于15m:

l≥2√ρ(3.2.3)式中 l — 金属错装电缆或护套电缆穿钢管埋于地中的长度(m);ρ— 埋电缆处的泥土电阻率(ω•m)。在电缆与架空线衔接处,尚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路接地,其袭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2、架空金属管造,在进出建筑物处,应与防雷电认为的接地装配相连。距离建筑物100m内的管道,应每隔25m左右接地一次,其袭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20ω,并宜把持金属支架或钢筋混凝土支架的焊接、绑扎钢筋网作为引下线,其钢筋混凝土基础宜作为接地装配。埋地或地沟内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亦应与防雷电认为的接地装配相连。第3.2.4条当建筑物过高或其他启事难以装设自力避雷针、架空避雷线、避雷网时,可将避雷针或网格不大于5m×5m或6m×4m的避雷网或由 其混合构成的接闪器直接装在建筑物上,避雷网应按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沿屋角、屋脊、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并必须切合以下要求:1、悉数避雷针应采用避雷带彼此衔接。2、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处均匀或对称布置,此间距不应大于12m。3、排放爆炸损害气体、蒸气或粉尘的管道应切合本规范第3.2.1条2、三款的要求。4、建筑物应装设均压环,环间垂直距离不应大于12m,悉数引下线、建筑物的金属布局和金属设备均应连到环上。均压环可把持电气设备的接地干线环路。5、防直击雷的接地装配应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每根引下线的袭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并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配及悉数进人建筑物的金属管道相连,此接地装配可兼作防雷电认为之用。6、防直击雷的环形接地体尚宜按如下要领敷设。

当泥土电阻率ρ小于或便是500ω。m时,对环形接地体所突围的面积的等效圆半径 √(a/∏)大于或便是5m的环境,环形接地体不需补加接地体;对等效圆半径√(a/∏)小于5m的环境,每一引下线处应补加水平接地体或垂直接地体。当补加水平接地体时,其长度应按下式确定。

lr=5-√(a/∏)(3.2.4 - 1)式中 lr — 补加水平接地体的长度(m);a — 环形接地体所突围的面积(m2)。当补加垂直接地体时,其长度应按下式确定。lx 一 引下线打算点到空中的长度(m)。2、当金属物或电气路线与防雷的接地装配之间相连或通过过电压保护器相连时,其与引下线之间的距离应按以下表达式确定:s a4≥0.075kc lx (3.3.8-3)式中 s a4一 空气中距离(m)ilx 一引下线打算点到衔接点的长度(m)。当把持建筑物的钢筋或钢布局作为引下线,同时建筑物的大部分钢筋、钢布局等金属物与被把持的部分连成全体时,金属物或路线与引下线之间的距离可不受限定。3、当金属物或路线与引下线之间有天然接地或人工接地的钢筋混凝土构件、金属板、金属网等静电樊篱物隔开时,金属物或路线与引下线之间的距离可不受限定。4、当金属物或路线与引下线之间有混凝土墙、砖墙隔开时,混凝土墙的击穿强度应与空气击穿强度类似,砖墙的击穿强度应为空气击穿强度的1/2。当距离不能惬心本条第1、二款的要求时,金属物或路线应与引下线直接相连或通过过电压保护器相连。5、在电气接地装配与防雷的接地装配共用或相连的环境下:当低压电源路线用全长电缆或架空线换电缆引人时,宜在电源路线引入的总配电箱处装设过 电压保护器,当y,yn0型或d,yn11型接线的配电变压器设在本建筑物内或附设于外墙处时,在高压侧采用电缆进线的环境下,宜在变压器高、低压侧各相 上装设避雷器,在高压侧采用架空进线的环境下,除按国家现行无关规范的规定在高压侧装设避雷器外,尚宜在低压侧各相上装设避雷器。第3.3.9条 防雷电波侵人的办法,应切合以下要求:1、当低压路线全长采用埋地电缆或敷设在架空金属线槽内的电缆引入时,在入户端应将电缆金属外皮、金属线槽接地,对本规范第2.0.3条4、5、六款所规定的建筑物,上述金属物尚应与防雷的接地装配相连。2、本规范第2.0.3条4、5、六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其低压电源路线应切合以下要求:1.低压架空线应改换一段埋地金属错装电缆或护套电缆穿钢管直接埋地引人,其埋地长度应切合本规范(3.2.3)表达式的要求,但电缆埋地长度 不应小于15m。入户端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应与防雷的接地装配相连。在电缆与架空线衔接处尚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 具等应连在一路接地,其袭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1. 均匀雷暴日小于30d/a 地区的建筑物可采用低压架空线直接引人建筑物内,但应切合以下要求:⑴在入户处应装设避雷器或设2~3mm的空气间隙,并应与绝缘子铁脚、金具连在一路接到防雷的接地装配上,其袭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5ω。⑵入户处的三基电杆绝缘子铁脚、金具应接地,靠拢建筑物的电杆,其袭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其佘两基电杆不应大于20ω。3、本规范第2.0.3条1、2、3、8、九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其低压电源路线应切合以下要求:1.当低压架空线转换金属皑装电缆或护套电缆穿钢管直接埋地引人时,其埋地长度应大于或便是15m,尚应切合本条第二款1项的其他要求。2.当架空线直接引人时,在人户处应加装避雷器,并将其与绝缘子铁脚、金具连在一路接到电气设备的接地装配上。靠拢建筑物的两基电杆上的绝缘子铁脚应接地,其袭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4、架空和直接埋地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就近与防雷的接地装配相连,当不相连时,架空管道应接地,其袭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本规范 第2.0.3条4、5、六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引人、引出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在进来因应与防雷的接地装配相连;对架空金属管道尚应在距建筑物约25m处接地 一次,其袭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3.3.10条 高度趔过45m的钢筋混凝土布局、钢布局建筑物,尚应采用如下防侧击和等电位的保护办法:1、 钢构架和混凝土的钢筋应彼此衔接。钢筋的衔接应切合本规范第3.3.5条的要求;2、 应把持钢柱或柱子钢筋作为防雷装配引下线,3、应将45m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与防雷装配衔接;4、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的顶端和底端与防雷装配衔接。第3.3.11条 有爆炸损害的露天钢质关闭气罐,当其壁厚不小于4mm时,可不装设接闪器,但应接地,且接所在不应少于两处,两接所在间距离不宜大于30m,袭击接地电阻 不应大于30ω当防雷的接地装配切合本规范第3.3.6条的规守时,可不计及其接地电阻值。放散管和呼吸阀的保护应切合本规范第3.3.2条的要求。第四节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办法第3.4.1条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揩施,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避雷网(带)或避雷针或由这两种混合构成的接闪器。避雷网(带)应按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沿屋角、 屋背、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并应在全体屋面构成不大于20m×20m或24m×l6m的网格。平屋面的建筑物,当其宽度不大于20m时,可仅沿网边敷设一圈避雷带。第3.4.2条 每根引下线的袭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但对本规范第2.0.4条二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则不宜大于10ω。其接地装配宜与电气设备等接地装配共用。防雷的接地装配宜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当不共用、不相连时,两者间在地中的距离不应小于2m。在共用接地装配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的环境下,接地装配宜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第3.4.3条 建筑物宜把持钢筋混凝土屋面板、梁、柱和基础的钢筋作为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配,并应切合本规范第3.3.5条2、3、六款和以下的规定:1、把持基础内钢筋网作为接地体时,在周围空中如下距空中不小于0.5m,每根引下线所衔接的钢筋表面积总和应切合以下表达式的要求:s≥1.89kc2 (3.4.3)式中 s —-钢筋表面积总和(rn2)。2、当在建筑物周边的无钢筋的闭合条形混凝土基础内敷设人工基础接地体时,接地体的规格尺寸不应小于表3.4.3的规定。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环形人工基础接地体的规格尺寸

闭合条形基础的周长(m)扁钢(mm)圆钢ⅹ根数≥直径(mm)≥60 1×φ10≥40至<604×202×φ8<40钢材表面积总和≥1.89m2注:①当长度类似、截面面类似时宜优先选用扁钢;②采用多根圆钢时,其敷设净距不小于直径的2倍;③把持闭合条形基础内的钢筋作接地体时可按本表校验。。除主筋外可计人箍筋的表面积。第3.4.4条 当泥土电阻率ρ小于或便是300ω·rn时,在防雷的接地装配同其他接地装配和进出建筑物的管道相连的环境下,防雷的接地装配可不计及接地电阻值其接地体 应切合本规范第3.3.6条的规定,但其2、三款应改成在切合本规范第3.4.3条规定的条件下及其三款3项所规定的钢筋表面积总和改成大于或便是 0.37m2。第3.4.5条 突出屋面的物体的保护形势应切合本规范第3.3.2条的规定。第3.4.6条 砖烟囱、钢筋混凝土烟囱宜在烟囱上装设避雷针或避雷环保护。多支避雷针应衔接在闭合环上。当非金属烟囱没法采用单支或双支避雷针保护时,应在烟囱口装设环形避雷带,并应对称布置三支高出烟囱口不低于0.5m的避雷针。钢筋混凝土烟囱的钢筋应在其顶部和底部与引下线和贯穿衔接的金属爬梯相连。当切合本规范第3.4.3条的要求时,宜把持钢筋作为引下线和接地装配,可不另设公用引下线。高度不超过40m的烟囱,可只设一根引下线,超过40m时应设两根引下线。可把持螺栓衔接或焊接的一座金属爬梯作为两根引下线用。金属烟囱应作为接闪器和引下线。第3.4.7条 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但周长不超过25m且高度不超过40m的建筑物可只设一根引下线。引下线应沿建筑物四处均匀或对称布置,此间距不应大于25m。当仅 把持建筑物四处的钢柱或柱子钢筋作为引下线时,可按跨度设引下线,但引下线的均匀间距不应大于25m。第3.4.8条 胁制雷电流流经引下线和接地装配时产生的高电位对四处金属物或路线的还击,应切合本规范第3.3.8条的要求,但表达式(3.3.8-1)、(3.3.8-2)、(3.3.8-3)相应改按以下表达式打算:当 lx〈5ri时,sa3≥0.2kc(ri +0.1lx ) (3.4.8-1)当lx≥5ri 时,s a3≥0.05kc(ri +lx ) (3.4.8-2)s a4≥0.05kclx (3.4.8-3)第3.4.9条防雷电波侵人的办法,应切合以下要求。1、对电缆收干线,应在进出端将电绕的金属外皮、钢管等与电气设备接地相连。当电缆转换为架空线时,应在转换处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路接地,其袭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2、对低压架空收干线应在进来因装设避雷器并与绝缘子铁脚、金具连在一路接到电气。设备的接地装配上。当多回路架空收干线时,可仅在母线或总配电箱处装设一组避雷器或其他型式的过电压保护器,但绝缘子铁脚、金具仍应接到接地装配上。3、进出建筑物的架空金属管道,在进来因应就近接到防雷或电气设备的接地装配上或单独接地,其袭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第3.4.10条高度超过60m的建筑物,其防侧击和等电位的保护办法应切合本规范第3.3.10条1、2、四款的规定,并应将60m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与防雷装配衔接。第五节 其他防雷办法第3.5.1条 当一座防雷建筑物中兼有第1、2、三类防雷建筑物时,其防雷分类和防雷揩施宜切合以下规定:1、当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30%及以上时,该建筑物宜确定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2、当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30%如下,且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30%及以上时或当这两类防雷建筑物的面 积均小于建筑物总面积的30%,但其面积之和又大于30%时,该建筑物宜确定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但对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电认为和防雷电波侵入应采用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保护办法。3、当第1、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面积之和小于建筑物总面积的30%,且不也许遭直接雷击时,该建筑物可确定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但对第1、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电认为和防雷电波侵入应采用各自类别的保护办法;当也许遭直接雷击时,宜按各自类别采用防雷办法。第3.5.2条 当一座建筑物中仪有一部分为第1、2、三类防雷建筑物时,其防雷办法宜切合以下规定:1、当防雷建筑物也许遭直接雷击时,宜按各自类别采用防雷办法。2、当防雷建筑物不也许遭直接雷击时,可不采用防直击雷揩施,可仅按各自类别采用防雷电认为和防雷电波侵入的办法。3、当防雷建筑物的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50%以上时,该建筑物宜按本规范第3.5.1条的规定采用防雷办法。第3.5.3条 当采用接闪器保护建筑物、关闭气罐时,其外表面的2区爆炸损害环境可不在滚球法确定的保护范畴内。第3.5.4条 平稳在建筑物上的节日彩灯、航空窒碍信号灯及其他用电设备的路线,应按照建筑物的首要性采用相应的胁制雷电波侵入的办法。并应切合以下规定:1、无金属外壳或保护网罩的用电设备宜处在接闪器的保护范畴内,不宜布置在避雷网之外,其实不宜高出避雷网。2、从配电盘引出的路线宜穿钢管。钢管的一端宜与配电盘外壳相连;另外一端宜与用电设备外壳、保护罩相连,并宜就近与屋顶防雷装配相连。当钢管因衔接设备而中一连开时宜设跨接线。3、在配电盘内,宜在开关的电源侧与外壳之间装设过电压保护器。第3.5.5条 粮、棉及易燃物大量会集的露天堆场,宜采用防直击雷办法。当其年打算雷击次数大于或便是0.06时,宜采用自力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防直击雷。自力避雷针和架空避雷线保护范畴的滚球半径hr 可取100m。在打算雷击次数时,建筑物的高度可按堆放物也许堆放的高度打算其长度和宽度可按也许堆放面积的长度和宽度打算。第3.5.6条 在自力避雷针、架空避雷线(网)的支柱上严禁悬挂电话线、广播线、电视接管天线及低压架空线等。第四章 防雷装配第一节 接闪器第4.1.1条 避雷针宜采用圆钢或焊接钢牵制成,其直径不应小于以下数值:针长1m如下: 圆钢为12mm;钢管为20mm。针长1~2m。: 圆钢为16mm;钢管为25mm。烟囱顶上的针: 圆钢为20mm;钢管为4omm。第4.1.2条 避雷网和避雷带宜采用圆钢或扁钢,优先采用圆钢。圆钢直径不应小于8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48mm2其厚度不应小于4mm。当烟囱上采用避雷环时,其圆钢直径不应小于12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100mm2其厚度不应小于4rnm。第4.1.3条 架空避雷线和避雷网宜采用截面不小于35 mm2的镀锌钢绞线。第4.1.4条 除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外,金属屋面的建筑物宜把持其屋面作为接闪器,并应切合以下要求:1、金属板之间采用搭接时,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00mm;2、金属板上面无易燃物品时,其厚度不应小于0.5mm;3、金属板上面有易燃物品时,其厚度,铁板不应小于4mm,铜板不应小于5mm,铝板不应小于7mm;4、金属板无绝缘被覆层。注:薄的油漆保护层或0.5mm厚沥青层或1mm厚聚氯乙烯层均不属于绝缘被覆层。第4.1.5条 除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和本规范第3.3.2条一款的规定外,屋顶上永恒性金属物宜作为接闪器,但其各部件之间均应连成电气通路,并应切合以下规定:1、旗杆、栏杆、装璜物等,其尺寸应切合本规范第4.1.1条和第4.1.2条的规定。2、钢管、钢罐的璧厚不小于2.5mm,但钢管、钢罐一旦被雷击穿,其介质对周围环境形成损害时,其璧厚不得小于4mm。注:把持屋顶建筑构件内钢筋作接闪器应切合本规范第3.3.5条和第3.4.3条的规定。第4.1.6条 除把持混凝土构件内钢筋作接闪器外,接闪器应热镀锌或涂漆。在侵蚀性较强的扬所,尚应采用加大其截面或其他防腐办法。第4.1.7条 不得把持安装在接管无线电视广播的共用天线的杆顶上的接闪器保护建筑物。第二节 引下线第4.2.1条 引下线宜采用圆钢或扁钢,宜优先采用圆钢,圆钢直径不应小于8mm。扁,截面不应小于48mm2,其厚度不应小于4mm。当烟囱上的引下线采用圆钢时,其直径不应小于12mm;采用扁钢时,其截面不应小100 mm2,厚度不应小于4mm。防腐揩施应切合本规范第4.1.6条的要求。注:把持建筑构件内钢筋作引下线应切合本规范第3.3.5条和第3.4.3条的规定。第4.2.2条 引下线应沿建筑物外墙明敷,并经最短路子接地;建筑艺术要求较高者可暗敷,但其圆钢直径不应小于10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80 mm2。第4.2.3条 建筑物的消防梯、钢柱等金属构件宜作为引下线,但其各部件之间均应连电气通路。第4.2.3条 采用多根引下线时,宜在各引下线上于距空中0.3m至1.8m之间装设断接卡当把持混凝土内钢筋、钢柱作为天然引下线并同时采用基础接地体时,可不设断接卡,把持钢筋作引下线时应在室内外的适本所在设若关系接板,该衔接 板可供丈量、接人工接地和作等电位衔接用。当仅把持钢筋作引下线并采用埋于泥土中的人工接地体时,应在每根引下线上于距空中不低于0.3m处设接地体衔接 板。采用埋于泥土中的人工接地体时应设断接卡,其上端应与衔接板或钢柱焊接。衔接板处宜有分明标志。第4.2.5条 在易受机器毁坏和防人身接触的处所,空中上1.7m至空中下0.3m的一段接地线应采用暗敷或镀锌角钢、改性塑料管或橡胶管等保护举措措施。第三节 接地装配第4.3.1条 埋于泥土中的人工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埋于泥土中的人工水平接地体宜采用扁钢或圆钢。圆钢直径不应小于10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100 mm2,其厚不应小于4mm;角钢厚度不应小于4mm;钢管壁厚不应小于3.5 mm。在侵蚀性较强的泥土中,应采用热镀锌等防腐办法或加大截面。接地线应与水平接地体的截面类似。第4.3.2条 人工垂直接地体的长度宜为2.5m。人工垂直接地体间的距离及人工水平接地体间的距离宜为5m,当受处所限定时可适宜减小。第4.3.3条 人工接地体在泥土中的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5m。接地体应远离由于砖窑、烟道等高温影响使泥土电阻率下降的处所。第4.3.4条在高泥土电阻率地区,低落防直击雷接地装配接地电阻宜采用以下要领:1、采用多干线外引接地装配,外引长度不应大于无效长度,无效长度应切合本规范附三的规定。2、接地体埋于较深的低电阻率泥土中。3、采用降阻剂。4、换土。第4.3.5条防直击雷的人工接地体距建筑物出身齿或人行道不应小于3m。当小于3m时应采用以下办法之一:1、水平接地体部分深埋不应小于1m;2、水平接地体部分应包绝缘物,可采用50~80mm厚的沥青层;3、采用沥青碎石空中或在接地体上面敷设50~80mm厚的沥青层,其宽度应超过接地体2m。第4.3.6条 埋在泥土中的接地装配,其衔接应采用焊接,并在焊接处作防腐措置。第4.3.7条 接地装配工频接地电阻的打算应切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配的接地方案规范》的规定,其与袭击接地电阻的换算应切合本规范附录三的规定第五章 接闪器的决定和布置第一节 接闪器决定第5.1.1 条接闪器应由以下的一种或多种构成,1、自力避雷针;2、架空避雷线或架空避雷网;3、直接装设在建筑物上的避雷针、避雷带或避雷网。第二节 接闪器布置第5.2.1 接闪器布置应切合表5.2.1的规定。接闪器布置

建筑物防雷类别滚球半径hr(m)避雷网网格尺寸第一类防雷建筑物30≤5×5或≤6×4第二类防雷建筑物45≤10×10或≤12×8第三类防雷建筑物60≤20×20或≤24×16布置接闪器时,可单独或肆意组合采用滚球法、避雷网。注:滚球法因此hr为半径的一个球体沿需求防直击雷的部位动弹当球体只涉及接闪器(蕴含被把持作为接闪器的金属物),或只涉及接闪器和空中(包 括与大地接触并能经受雷击的金属物),而不涉及需耍保护的部位时则该部分就获得接闪器的保护。滚球法确定接闪器保护范畴应切合本规范附录四的规定。